中国艺术家研究院考评考核内容及要求
1、 现场考评(考生到考点现场进行考评)2、录像及影像资料考评
2、 (如考生不便前往考点进行现场考评,请将自 己的考评内容用录像或影像资料的方式邮寄到组委会参加考评)。
3、 所有考核专业采取上台演奏一首完整作品或乐曲、每个考生表演自备节目和基本功测试的时间为 3分钟。
一、音乐类:
考生按自己填报的曲目进行表演(填报两首,考生自选一首表演,评委可以根据情况指定加演等二首或 不加演),表演时间限3分钟,考生必须独立演奏作品,考生可以自行组合自己的作品。
二、舞蹈类 :
考生准备不同风格的舞蹈两个,现场自选一个表演,另一个舞蹈由评委根据考生的情况可指定 表演片断或不表演,表演时限4分钟。
三、语言类:
朗诵考生自备3分钟朗诵
四、美术书画类:
美术类考生现场完成作品或用影像记录的方式进行独立完成作品后交付组委会进行考评认证。 基本功测试;按评委要求进行 提醒一:书画类考生的所有用具自备 提醒二:器乐类测试现场只提供钢琴、架子鼓、古筝、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五、英语口语:
考评目的:提升学生的外语会话能力,更好的使用英语口语技能,并逐步提高使用英语,可根据教材 循序渐进,不得跳级报考。
六、武术类及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类:
考生按自己填报的项目进行表演(单人项目、集体项目) 考生可以根据老师要求,自己自行组合自己的作品。 评委及评审方式: 每组评审由3名评委以上组成,艺术特长成绩分为一至十级和表演级、演奏级,每级肆个等级(优秀、 良好、通过、基本通过),艺术特长成绩在90分以上为优秀,89分至79分为良好,79分至69分为 通过,69分至60分为基本通过,低于60分为不通过,每次评选设补考一次。